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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是畜生一個,學校已非安全之地了。為人師表的,本應是讓學生尊重與信任的,變態的社會,就連學校這塊淨土也漸漸被污染了。還有哪裡是真的安全的呢??
南投縣卅二歲的國中許姓體育老師,一年內性侵四名女學生,還膽大地在學校閱覽室、體育室、教職員宿舍內辦事,恐嚇被害人不得說出去,否則畢不了業。台中高分院更一審昨天判他十一年四月。
更一審法官查出許姓老師(在押)經送草屯療養院做精神鑑定,並無精神疾病,他短時間內性侵多名學生,幻想師生戀,懷疑有心因性發展障礙,但判重刑應足以改善,不必強制治療;身心受傷的四名女學生,至今仍由社會局社工輔導中。
檢審查出,九十四年五月上旬,許姓老師邀當時年僅十三歲的女學生「小春」外出,假裝忘記拿東西,帶被害人到教職員宿舍,抱住被害人壓在床上性侵得逞。此後屢趁假日,多次帶被害人到宿舍性侵,時間達一年。
九十四年六月,許老師在學校見十三歲的女學生「小夏」獨自看書,強將被害人拉進閱覽室內,親吻後不顧被害人掙扎性侵得逞。
他食髓知味,又以十四歲的「小秋」上課遲到為由,九十五年強拉被害人到體育室,摟腰後強吻被害人;同年五月趁「小秋」等候公車時,先後三次拉被害人進入他的車內性侵,要脅不得告訴他人,否則不讓她畢業。
同年六月七日,許姓老師傳簡訊給十四歲的「小冬」,邀被害人外出抓獨角仙,他駕車載被害人到百姓公廟附近,在車內性侵得逞。
四名被害人都不敢向家長反映,父母發現女兒神色有異,偷看女兒日記,始知被老師性侵憤而提告。許姓老師原任職學校位處郊區,居民務農為生,彼此都熟識。爆發老師性侵四名女學生後,居民相當震驚。
校方表示,案發後被害女學生都轉校,接受心理輔導,有的已升高中;校內後來設置監視系統,聘請保全,也提醒師生避免獨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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